冻结股权的送达单位主要包括:
公司登记机关:
根据《执行股权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送达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股权所在公司:
股权冻结的裁定书需要同时送达给被执行人及其股权所在的市场主体,即股权所在的公司,以确保冻结效力。
其他相关部门:
在某些情况下,如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冻结,除了向工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外,还应向企业的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送达,以限制股权的转让。
以上步骤是为了确保冻结股权的法律效力,防止股权被非法转让或处置,并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