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专利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这包括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擅自使用他人的专利号,误导公众认为这些产品或技术是受专利保护的。
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
这涉及制造或修改专利证书、文件或申请文件,以伪造或篡改专利权的存在或有效性。
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这包括在产品说明书、广告、宣传材料等中错误地将未获得专利保护的技术或设计宣称为受专利保护的技术或设计。
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
这包括在未获得专利权的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终止后继续标注专利标识。
销售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专利号的产品:
这涉及销售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专利号的产品,使公众误认为这些产品是受专利保护的。
其他使公众混淆的行为:
任何其他可能导致公众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专利设计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此外,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
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因此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如果您遇到任何假冒专利的行为,可以向当地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执法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