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营业时间违规:
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
接纳未成年人: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经营非网络游戏:
提供除网络游戏以外的其他互联网上网服务。
停止安全技术措施:
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缺少许可证标志:
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未实名登记: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记录保存不当:
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
变更手续不全:
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缺乏巡查制度:
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消防安全违规:
如利用明火照明、吸烟、封堵安全出口等。
浏览非法网站:
允许顾客浏览非法网站或运行不良游戏。
无实质经营:
拥有经营资质但长期无实质经营行为。
其他违规:
如未悬挂“未成年人不得入内”和室内“禁止吸烟”等标志,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
违反上述规定的网吧可能会面临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甚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