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中国享有多种假期,具体如下:
法定节假日
女职工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节假日中享有同等的休假权利,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
婚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可以享受婚假。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陪产假
具体天数因地区而异,但许多地方规定男方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以享受一定天数的陪产假。
哺乳假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计划生育假
具体天数和条件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但通常包括一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假期。
流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病假
女职工可以依法享受带薪病假。
丧假
女职工可以享受带薪丧假。
带薪年假
女职工可以享受带薪年假。
其他假期
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女职工还可能享有其他一些假期,如晚育假、独生子女假等。
这些假期和福利旨在保障女职工在生育、哺乳、疾病等情况下的休息和权益,确保她们的健康和福利。具体天数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单位政策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