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办理户口的方式
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办理户口。如果是弃婴,应该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户口登记流程
当事人先去准备落户的公安分局办准迁证。
然后,回所在的户籍地办迁移证。
最后,注销原户籍。
前往准备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填写户口信息
户籍所在地: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填写时应该填写到县(市)一级,例如: 省县(市)。
户籍性质: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农业户口指的是原籍为农村,非农业户口指的是原籍为城市。
分户口的条件
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公房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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