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享有以下权利:
物质帮助权: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护理补贴等。
社会服务权:
老年人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如优先就诊、免费或优惠乘坐公共交通、免费进入公共文化设施等。
精神慰藉权:
满足老年人精神、情感和心理方面的需求,包括家庭和社会的关怀和支持。
婚姻自由权:
老年人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干涉其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财产权利: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干涉。
继承权: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也有接受赠与的权利。
人身自由权:
老年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
宗教信仰自由权:
老年人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文化教育权:
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包括参加老年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等。
参与权:
老年人有权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参与社会活动,表达意见和诉求。
这些权利保障了老年人在社会中的生活质量和尊严,确保他们能够安享晚年。建议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落实这些权利,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