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地养殖的审批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办理营业执照
养殖者需要携带个人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国土所申请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书,并报国土局审查备案。
征占用草地审核审批
拟征占用草地的单位需准备好相关资料,向省林草局行政审批窗口递交,填写前置审批单。行政审批窗口将资料交由省局草原管理处进行初审,合格的将进入审批程序。
环保评估
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办理其他相关证件
排污许可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工商登记
养殖户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规划部门审批
选址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确保符合当地城乡规划。
乡镇政府及区县政府审批
乡镇政府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资料审查,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场地设计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报区县级政府进行审批。区县政府核实后批复,颁发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
缴纳相关费用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需要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建议:
养殖者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按照上述流程逐步办理审批手续,确保每一步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手续不全而导致审批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