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暂住证的有效期通常为 一年,具体规定如下:
1. 暂住证的有效期是一年,到期自动作废,需要办理新证。
2. 暂住证持有人需要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3.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暂住证的实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使用功能恢复,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因此,建议暂住证持有人在暂住证即将到期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以确保暂住证的正常使用和居住年限的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