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占地的情况下,可以联系以下部门:
当地农业农村局
农民朋友可以直接找当地农业农村局反映问题,农业农村局负责土地的管理和监督,有权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乡(镇)人民政府
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监督检查权和违法行政处罚权,一些省(区)政府已明确由乡镇政府实施。
如果农村土地被占用,受害人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反映情况,要求对村委会的违法情况进行监督。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这两个部门负责土地管理和监督,可调查处理土地违法行为。
农村土地被占用时,受害人可以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据和资料,要求其对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国土资源管理局
农村土地包括耕地、集体土地、宅基地等,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和监督。
村委会或乡政府
农村发现乱围乱占土地,可以首先向所在村委会或乡政府报告,提供相关证据,并配合调查。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联系和投诉,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