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钱,通常指的是征地补偿款,其发放责任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应由以下部门负责: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市、县人民政府:
负责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方案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财政部门:
负责征地款的拨付、管理和监督,确保征地款按照规定及时发放给受益人。
其他相关部门:
如国土资源部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部门等,也会参与征地款的发放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
在土地是农民使用的情况下,由人民政府直接发放给农民;在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情况下,直接发放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金融机构:
在耕地补贴的情况下,由当地财政厅会同金融机构发放,通过“一折(卡)通”方式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的账户上。
总结来说,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具体负责实施的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