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此外,《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也明确指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因此,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周的工作时间为40小时。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则用人单位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且每天延长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累计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9:58: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此外,《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也明确指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因此,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周的工作时间为40小时。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则用人单位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且每天延长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累计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