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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类残疾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4:21:58    

三类残疾是指 根据国际通用的残疾分类标准,被评定为第三级程度的残疾。这种残疾通常会对个体的生活、工作和社会参与产生中度限制。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包括精神障碍或重度智能减退、完全感受性失语或混合性失语、截瘫伴排便或排尿功能障碍、双手全肌瘫伴双腕关节功能丧失、重度排便排尿功能障碍等。

头面部损伤:

包括一眼球缺失、萎缩或盲目5级,另一眼盲目3级、双眼盲目4级、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吞咽功能障碍、食管闭锁或切除术后等。

颈部及胸部损伤:

包括心功能不全III级、全胰缺失、一侧肾切除术后另一侧肾功能重度下降、小肠大部分切除术后等。

腹部损伤:

包括全胰缺失、一侧肾切除术后另一侧肾功能重度下降、小肠大部分切除术后等。

盆部及阴部损伤:

包括未成年人双侧卵巢或睾丸缺失或萎缩等。

综合来看,三类残疾涵盖了多个系统和器官的损伤,导致个体在生活、工作和社交方面存在明显的障碍,需要社会的支持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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