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落户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准备材料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迁移证。
如果是购房迁居或结婚迁户口,还需要携带房产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办理迁移证
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证》。
然后持《户口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居民身份证》向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确认户口转移
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并拉取新的户口本。当地派出所会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登记入册
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如果是集体户口,可能不需要这一步。
特殊情况
对于特殊原因造成的无户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调查核实后办理户口登记。
持有《贵州省居住证》的人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现居住地的派出所集体户或租赁房屋,需要提供租赁房屋户主签字同意的相关材料。
建议
提前咨询:在办理落户手续前,最好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准备充分:确保所有必要的材料都准备齐全,并按照要求提交,避免因材料缺失而延误办理进度。
注意时效:根据相关规定,户口迁移和登记入册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