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工商局打印公司章程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用于证明公司的合法经营资格和身份。
公司介绍信:
用于说明公司打印公司章程的目的和授权情况。
委托书(加盖公章):
如果非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亲自办理,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委托书。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公司登记档案资料:
包括《公司章程》等,用于查阅和复制相关信息。
此外,如果公司章程需要变更,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确认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确保顺利完成公司章程的打印和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