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诺瓦星云: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6 07:34:57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毛志宏先生、闫玉新先生、张建奇先生及职工代表监事曹小青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毛志宏先生、闫玉新先生、张建奇先生自2019年3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27日连续任职时间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毛志宏先生、闫玉新先生、张建奇先生现向公司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辞职报告生效后,毛志宏先生、闫玉新先生、张建奇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志宏先生、闫玉新先生、张建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公司正在筹备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上述独立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完成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时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前,上述独立董事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二、变更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曹小青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曹小青女士原定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曹小青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事项。由于曹小青女士的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同意补选崔蓓蓓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毛志宏先生、闫玉新先生、张建奇先生、曹小青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毛志宏先生、闫玉新先生、张建奇先生及曹小青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5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崔蓓蓓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西安朗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行政主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崔蓓蓓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