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厚植崇德向善社会“土壤”。日前,记者从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坚持以政策保障、表彰激励、机制创新为发力点,不断推进见义勇为工作制度化、法治化建设,为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见义勇为政策是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的根本依托。今年年初,省委政法委联合12家单位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切实帮助见义勇为人员解决就业、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消除英雄仗义出手的后顾之忧。今年,我省还将力求以更加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为见义勇为工作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见义勇为表彰机制对激发社会正能量有重要作用。去年,我省隆重举办了第十九次见义勇为英雄表彰大会,对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的重大典型李清学等18名见义勇为英雄进行及时表彰,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学习英雄的浓厚氛围。
据统计,自1988年开展见义勇为工作以来,我省累计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383名,推动全省各市、县确认表彰4108名见义勇为模范和先进分子,其中60人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先进分子等荣誉称号,极大增强了英雄模范的荣誉感,英雄事迹不仅成为滋养社会道德的精神养分,更化作激励群众见贤思齐的生动教材。
在完善见义勇为工作体系方面,我省正积极探索建立双轮驱动的创新机制。一方面着力打造更高效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发现和确认机制,深入挖掘更多长期坚持见义勇为的无名英雄,让更多凡人善举获得应有的肯定与礼遇,另一方面探索支持见义勇为工作的组织及个人通报表扬机制,大力褒奖积极参与见义勇为事业的“幕后英雄”,着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可为”的社会风尚,推动见义勇为从“个体善举”向“群体行动”转变。
(辽宁日报 记者 黄岩 刘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