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5 19:18:00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西宁地区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西宁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西宁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青政发〔2025〕11号)精神,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同步由1880元调整为2080元。自2025年5月1日起,新开户(含灵活就业人员)、新调入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按此标准执行,已开户的缴存职工最低缴存基数待2025年7月与缴存基数年度调整一并进行。

特此通知。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5日






来源: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文东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