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分居满两年是离婚的一个重要条件。具体来说,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且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
1. 分居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的,因工作、学习等原因而暂时分开居住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2. 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不能中间有间断。例如,分居了一年,又和好了半年,然后再分居,这样的分居时间是不能累计计算的。
3. 分居满两年只是离婚的一个条件,而不是唯一条件。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双方的感情基础、是否存在过错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
因此,分居满两年可以离婚,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