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 效力待定的。具体来说,无权处分合同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对他人权利标的所为之处分行为。该行为若经有权利人同意,效力溯自处分之时起有效;若有权利人不同意,则效力确定为无效。
在无权处分的情形下,如果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则合同有效。若权利人拒绝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确定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则合同自始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无权处分合同在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之前,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在此期间,善意相对人可以基于合同向无权处分人主张违约责任或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总结来说,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主要取决于权利人的追认和无权处分人是否取得处分权。在追认或取得处分权之前,合同效力是待定的,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