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需要等待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申请发给离婚证: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在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综合以上信息,颁发离婚证的时间为 一个月内,具体时间取决于双方是否在冷静期结束后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7:58: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需要等待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申请发给离婚证: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在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综合以上信息,颁发离婚证的时间为 一个月内,具体时间取决于双方是否在冷静期结束后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