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失企业公章的步骤如下:
报案
首先,法定代表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并领取报案证明。
声明作废
拿着报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
提交补办材料
自登报公示起三天后,公司法人需亲自持整张挂失报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详细写明公章丢失的时间、原因、地点、报案的时间地点、登报声明的时间和版面)。
刻制新公章
到公安局备过案的指定合法刻章资质机构单位去刻制新的公章。
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公章的补办手续。
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按照正确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