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费的审核由不同层级的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流程如下:
前期物业管理收费
初审和批准:前期物业费的收费标准由房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物业收费标准进行初审和批准。
公示和备案:经房管部门批准的物业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进行约定,并公示在物业规约、房屋销售合同之中。物业公司同时应将房管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报备地方物价管理部门,并取得备案通知书。
正式物业管理收费
共同商议:常规物业管理费用则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共同商议制定,或采取物业招标方式确立。
审查通过:商议确定的收费标准需经业主代表大会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物价部门监管
物价部门核定:物业费标准是经过物价部门核定,物价部门有义务监管物业公司的收费规定。
业主大会核定: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并需经业主大会核定。
建议:
前期物业: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应在房管部门的指导下确定收费标准,并进行公示和备案。
常规物业:业主委员会应与物业服务公司共同商议收费标准,并通过业主大会审查。
监管与投诉:物价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处理相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