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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起诉选民资格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57:35    

起诉选民资格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提出申诉

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先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当在3日内对申诉作出决定。

提起诉讼

申诉人对选举委员会所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管辖法院

选民资格案件由选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便于公民起诉,并且便于受诉人民法院与选举委员会取得联系,及时进行调查和判决。

审理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不能实行独任制和陪审制。这是因为选民资格案件关系到公民的政治权利问题,必须严肃对待。

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否则不能保障公民选举权的行使和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加审理

开庭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人民法院在充分听取意见、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评议和判决。

判决与送达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判决书一经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总结:

起诉选民资格需要先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对申诉决定不服再向选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选举日前审结。判决书须在选举日前送达相关方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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