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在承保后需履行的主要义务包括:
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
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进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必要费用以及为确定损失程度所支付的查勘、检验、鉴定等费用。
积极进行防灾防损
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进行防灾宣传和灾前检查。
运用专业技术和科学手段,协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制定有效的防灾防损措施。
保障客户信息保密
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业务、财产、家庭、身体健康等状况负有保密义务。
保险合同的解释和履行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解释和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义务。
保险费的收取
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作为保险责任的对价。
及时签发保险单证的义务
保险合同成立后,应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告知义务
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责条款,并明确说明。
对保险标的的检查、建议权
在投保人、被保险人违约时,有权利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
代位赔偿请求权
在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代替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请求赔偿。
保险风险管理
对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能够承担所接受的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在履行这些义务时,必须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