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存在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知名度和声誉:
驰名商标是在相关公众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高声誉的商标。它们通常是消费者能够明确识别其商品来源的商标,并且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声誉。
法律保护:
驰名商标不仅在法律上享有更为严格的保护,还因其影响力和市场价值而受到特别关注。它们可以获得跨类别的保护,防止其他相似或相关类别的商标造成混淆。
市场信任:
驰名商标的认定可以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感和依赖性。消费者往往认为,驰名商标代表的企业具有强大的实力和良好的口碑,因此更愿意购买这些品牌的产品。
品牌价值:
驰名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宝贵的财富。认定驰名商标有利于提高商标的品牌价值,使其在质押贷款、作价出资、转让、许可使用等方面处于有利地位。
品牌形象:
品牌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可以受到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这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
综上所述,驰名商标的存在是为了保护那些在市场中具有高度知名度和良好声誉的商标,确保它们能够在法律上获得更全面的保护,并在市场上继续发挥其独特的价值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