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契税的缴纳时间主要依据《契税法》第九条,具体缴纳时间如下: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期房契税缴纳时间:
期房的房屋契税缴纳时间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房屋交付后尽量不要超过一年,否则需要缴纳滞纳金。
现房契税缴纳时间:
现房契税通常在办理房产证或收房的时候缴纳。
二手房契税缴纳时间:
二手房契税在办理过户的当天缴纳。
备案后缴纳时间:
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期房: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办理房产证时缴纳,最迟不超过一年。
现房:在办理房产证或收房时缴纳。
二手房:在办理过户时缴纳。
备案后: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缴纳。
建议您根据具体购房类型(期房、现房、二手房)和当地的具体规定,在上述时间段内完成契税的缴纳,以避免不必要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