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这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各种形式的劳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年终奖等。
生产、经营的收益:
这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如工厂、公司、企业的盈利,以及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济等形式的收入。
知识产权的收益:
这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知识产权获得的财产性收益,例如版权费、专利费、商标权使用费等,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这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夫妻双方应首先通过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此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车辆等价值较大的动产,以及银行存款等,也应纳入分割范围。
建议:在离婚过程中,建议双方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财产状况,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如有必要,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