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批单是指由阳光保险公司出具的、同意被保险人要求变更保单载明的合同内容的书面文件。批单通常用于对原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例如变更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更改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批单的法律效力等同于原保险单,并且其效力优先于原保险单中的同类条款。
批单可能以以下几种方式出现:
1. 在原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加批注;
2.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另行签订的书面协议;
3. 附贴在原保单或保险凭证上。
保险批单一旦签发,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就会成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并以批单上所规定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