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撤案通常遵循以下流程和条件:
申请撤诉 :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判前,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要求。
撤诉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的行为。
撤诉必须合法,且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宣判前提出。
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必须对撤诉理由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法院裁定
如果法院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
如果法院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撤案流程
法院收到撤诉申请后,将依法对申请进行审查。
符合撤诉条件的,法院将裁定准许撤诉,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条件的,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撤案后的处理
法院可能会通知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部门,要求从互联网上撤下相关文书。
即使裁判文书被撤销,法院通常会保留相关的电子档案。
请注意,法院不会主动撤销案件,撤案的决定通常取决于原告的申请以及法院对申请条件的审查结果。撤案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裁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