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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物包括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54:54    

民法上的物包括 不动产和动产。具体来说,物是指自然人身体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物质需要或精神需要),并且能够被人力所控制、支配的物质实体。这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即自然人或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

此外,物权的客体主要是物,但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权利也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例如股权、票据权利等出质构成的权利质权。

总结来说,民法上的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不动产:

不能移动或者移动位置后其价值会减少的物,如土地、房屋等。

动产:

可以移动的物,如书、桌子等。

权利:

某些权利经法律特别规定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如股权、票据权利等出质构成的权利质权。

这些分类和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得到了明确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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