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探视的时间长度规定如下:
一般情况
罪犯会见亲属或监护人,每月准许会见一至两次,每次30分钟。
特殊情况
特殊情况下,如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等,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于分级处遇为一、二级或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的罪犯,会见时间可以延长至一小时。
特殊情况下的特殊情况
宽管级罪犯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探视时间限制
探视时间一般为每月一次至两次,每次约30分钟,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必须经过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但最长不应超过一小时。
其他注意事项
探视人员必须是直系亲属,且每次探视人数不应超过三人。
探视时间通常在周一到周五进行,周末不安排探视。
综上所述,去监狱看人的一般时间是每次30分钟,但在特殊情况下,经过批准可以延长至一小时。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探视的具体时间和规定,以确保顺利进行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