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人员是指工人和勤杂人员的通称,通常指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从事生产、服务、保安、维修等工作的职工。他们的工作环境可能较为复杂,工作强度也相对较大,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技能和职业素养。工勤人员的工作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机修工、电工、管工、保洁员、餐厅服务员、门卫、司机等。
工勤人员可以分为正式招聘的工勤人员和用人单位自行聘用的临时人员。正式招聘的工勤人员通常享受财政拨款,其档案由当地劳动局管理或在劳动局备案。
工勤人员可以分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行政机关工勤人员服务于政府系统,一般不能转任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服务于事业单位,可能通过特定程序进行转岗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