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森林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具体罪名包括 盗伐林木罪和 滥伐林木罪。
盗伐林木罪
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若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其他林木,将从重处罚。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2. 《刑法修正案(四)》对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及第三百四十五条的修订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