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缺席判决是指在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仍然可以进行审判并作出判决。具体判法如下:
原告缺席的处理
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缺席的处理
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的效力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旦法院作出缺席判决,缺席方必须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如果不服判决,缺席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公告送达
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证据和责任的认定
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庭查明的事实进行裁判。如果原告的证据充分、确凿,能够支持其诉讼请求,法院很可能会作出对原告有利的缺席判决。
缺席方由于无法亲自陈述意见、提供证据,也无法对对方当事人的证据进行质证和反驳,法院在判决时更多地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事实。
反诉的处理
如果被告提出反诉,即使原告缺席,法院也可以对反诉作出缺席判决。
总结:
依法缺席判决是法院在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时,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进行裁判,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缺席判决对缺席方具有同样的约束力,缺席方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