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需要提前 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公司因特定情形需要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尽管存在提前15天通知债权人的情况,但这主要是针对债权人的,并不适用于员工通知。此外,如果公司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解散,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以确保更多债权人能够知晓公司解散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则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进行书面通知,则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综上所述,公司解散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以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