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关于出境携带现金的规定如下:
从欧盟以外国家进入德国
每人携带的现金等价物(包括现金和证券,如储蓄债券、支票/旅行支票、股票等)不得超过1万欧元。
旅客出境时可携带的物品限额总值为430欧元。
从欧盟国家入境德国
物品的限额更为宽松,总值为至少300欧元。
现金携带的申报
如果携带的现金超过1万欧元,需要向海关申报,并准备相关的证明文件,以证明这笔现金是合法的。
建议
建议携带的现金不超过1万欧元,以避免申报和可能的罚款。
可以考虑使用信用卡或借记卡进行支付,以减少携带大量现金的风险。
如果必须携带超过1万欧元的现金,请确保提前向海关申报,并携带必要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