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提供的服务主要针对以下几类人群:
残疾人:
福建法院为残疾人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无障碍服务,包括无障碍法庭、无障碍调解室,配备盲文等无障碍版本的诉讼资料,并提供手语翻译等服务。
行动不便的残疾人:
福建法院提供上门立案服务,残疾人可以通过拨打12368热线预约,当地法院在3日内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老年人:
天心区人民法院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加宽版无障碍门禁闸机和装有扶手的无障碍电梯,为老年人提供便利。
残障人士:
天心区人民法院在二楼设有老年人、残障人士专用审判庭,内有无障碍旁听席,方便乘坐轮椅的老年人参加诉讼。
重大疾病患者和残疾人:
宁晋县人民法院为行动不便的重大疾病患者和残疾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特殊群体:
花都区法院为重度残疾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无人抚养的儿童、农村“五保户”人群和其他老弱病残特殊群体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不会书写诉讼文书的人:
鄠邑法院为不会书写诉讼文书的人提供诉讼文书样本和各类程序咨询,帮助其完成立案和诉讼。
盲、聋、哑人: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盲、聋、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时,人民法院应当指定辩护,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未成年人: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时,人民法院应当指定辩护,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时,人民法院应当指定辩护,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这些服务措施旨在确保特殊群体在司法过程中能够获得平等、便捷的诉讼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