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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怎么财产保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24:18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确保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执行,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对财产进行保护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财产保全方式:

查封

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

扣押

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

冻结

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

提供担保

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如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等。

变卖

对于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财产保全的申请与流程

诉前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材料包括诉前保全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保全财产的财产线索相关证据材料、紧急情况说明的证据材料、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明确具体的法律关系的主要证据材料、担保材料等。

诉中保全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判决生效之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材料包括保全申请书、网络查控申请书、保函(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出具)、财产线索等。

注意事项

担保

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法院将会驳回其申请。担保形式可以是现金、房产、车辆等财产,也可以是由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

费用

保全费由申请人垫付,败诉方承担。保全费的计算一般是标的额千分之一左右,最低500元。

裁定与解除

法院在接受担保申请后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

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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