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填写好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签署好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分户的需提供分户协议书。
提交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独立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
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由村委会出具。
若涉及搬迁,则需要搬迁安置证明。
派出所片警调查意见。
居委会意见书。
户主同意分户书。
结婚证(如果是结婚立户)。
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如果是离婚需要分户)。
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农村地区需提供宅基证)。
购房立户需要提供房屋的产权证以及购房合同及发票。
申请人书面申请。
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分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