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管(综合管理)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协调与配合权
综合管理部与企业各部门在相关业务上有协调和配合的关系,有权组织企业各部门编写和修改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人事管理权
对人员聘用、解聘、辞退、离职、薪金、福利等人力资源事务有审批权。
有权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对优秀员工提出奖励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
决策与建议权
在情况发生变化时,有对综合管理部原订的工作目标提出更改意见的权力。
监督与考核权
有权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
有权组织召开员工满意度反馈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考核。
组织权
有组织企业各部门编写和修改各项规章制度的权力。
奖惩权
有权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其他管理权
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工作任务,并承担相应的协调和管理职责。
这些权利使得综管在企业或组织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能够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