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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9-13 08:23:29    


征税对象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是税法规定的对什么征税的主要依据。征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决定了税收的基本征税范围和种类,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就我国现行税制而言,征税对象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一、流转额。主要税种是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所得额。主要税种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财产。如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四、资源。如资源税。

五、特定行为。如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作为三大税种之一的企业所得税,其征税对象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三类: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由于企业所得税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其各自的纳税纳税义务又不尽相同,所以,我们分别讲一讲其具体的征税对象。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征税对象包括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和境外的所得。

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收到、转让财产所得、租金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负有有限纳税义务,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体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就其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和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其取得的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实际联系”怎么理解?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拥有的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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