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遗失后,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具体办理地点如下:
原办理机关:
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常住户口所在地:
当事人也可以向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建议您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最便利的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如果原办理机关还在运营,建议直接前往原办理机关办理,这样更为直接和快捷。如果原办理机关已经不存在或不便前往,则可以选择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在申请补领结婚证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婚姻登记档案(可凭身份证在原办理机关查询复印)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此外,如果婚姻登记档案丢失或损毁,需要先到当地派出所开具丢失证明,并到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
建议提前联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所需材料和流程,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