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是一种由出票人签发的票据,用于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支票的基本特征包括:
委付证券:
支票的付款人是具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即期支票:
我国的支票没有承兑制度,即为即期支票。
种类:
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现金支票:印有“现金”字样,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转账支票:印有“转账”字样,只能用于转账。
普通支票: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既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划线支票: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特点: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通常为出票日起10天;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适用范围:
支票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
记名支票:
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栏写明收款人姓名,取款时须由收款人签章。
不记名支票:
支票上不记载收款人姓名,只写“付来人”,取款时持票人无需签章即可支取。
支票的使用简便,是同城结算中广泛使用的一种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