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暂停转让通常指的是在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的公司的股票暂时不能自由买卖。以下是新三板暂停转让可能发生的一些情况: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当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其股票可能会暂停在新三板的转让。
终止挂牌:
如果公司终止挂牌的申请获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其股票也会暂停转让。
未披露报告:
如果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且在期满之日起2个月内仍未披露,股票可能会被暂停转让。
持续督导协议解除:
当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且挂牌公司未能在股票暂停转让之日起3个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新的持续督导协议时,股票可能会被暂停转让。
公司清算:
如果挂牌公司经清算组或管理人清算并注销公司登记,其股票也会被暂停转让。
其他规定情形: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其他规定,还可能有其他导致股票暂停转让的情形。
全国股转公司会对暂停转让的公司股票进行严格监管,并可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