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义
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废纸类:报纸、杂志、书籍、宣传单等印刷用品、纸盒、纸箱等;
废塑料:未经污染的塑料袋、塑料容器、塑料包装、塑料玩具等;
废金属:金属易拉罐、金属瓶、金属工具等;
废玻璃:汽水瓶、酒瓶、果汁、玻璃窗等;
废旧纺织物:背包、书包、衣服、鞋子、床上用品、地毯、毛巾等;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充电器、U 盘、熨斗、电吹风、手机、冰箱等;
废弃家具:沙发、床垫、柜子、桌子等。
定 义
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家庭厨余垃圾:包括食材废料、剩饭剩菜、过期食品、瓜皮果核、中药渣等;
餐厨垃圾:企业和公共机构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
其他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内脏等。
定 义
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灯管、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家用化学品: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等;
电池: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等。
定 义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普通的干电池、使用过的各类卫生纸和餐巾纸、污损过的一次性塑料用品、纸盒、玻璃纤维制品、旅行袋、球类、花盆、地毯、踏垫、浴巾、毛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