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是指 法律赋予债权人的权利,当债务人通过某些行为(如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晓这些情况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些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债务人通过不当行为减少其责任财产,从而危及债权的实现。
具体来说,撤销权有以下几个要点:
行使条件: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这些情况。
法律依据:
撤销权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第五百三十八条详细说明了撤销权的相关情形和行使方式。
权利性质:
撤销权是一种形成权,即依据撤销权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使得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
行使范围: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应限制在债权人的债权范围内,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费用应由债务人承担。
诉讼程序: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一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因此也被称为废罢诉权。
综上所述,撤销权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工具,用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债务人通过不当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