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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证明怎么开具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54:15    

初婚初育证明是用于证明个人婚姻和生育情况的重要文件,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双方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结婚证原件:

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户口原件:

户口上“未婚”的须改为“已婚”,并需拿结婚证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小孩户口:

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现居住地社区开具的初婚初育证明 (证明原件两份),若现居住地无法出具证明,可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初婚初育证明(证明原件两份)。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携带所需材料:

将上述所有材料携带齐全。

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将材料交给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由居委会审核并出具初婚初育证明。

盖章:

将居委会出具的初婚初育证明拿到所在街道的计生办加盖公章。

如果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需要单位开具初婚初育证明信,并携带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单位开具证明:

由现工作单位开具初婚初育证明信,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婚姻及生育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携带材料:

将单位开具的证明及其他所需材料带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

办理盖章:

将材料交给居委会,由居委会审核并出具初婚初育证明,然后拿到所在街道的计生办加盖公章。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当地居委会或计生办,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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