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鉴定机构包括以下几类:
公安部笔迹鉴定中心:
由公安部依法组建,以公安部统一的名义开展笔迹鉴定业务,具有法律特殊保护,工作项目全面,与法院审判和检察机关侦查共同完成全国笔迹鉴定的基本职能。
法院笔迹鉴定中心 和 检察院笔迹鉴定中心:
分别依法由法院和检察院设置,负责法院和检察院出具的笔迹鉴定证明业务,由专业人员组成。
比较科学技术鉴定机构:
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成立,具有专业技术资源,主要从事不同行业领域的比较鉴定服务,包括笔迹鉴定服务。
其他专业鉴定机构:
例如其他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司法鉴定所等。
国家级鉴定机构:
包括市级及以上的公安机关的刑事鉴定中心,从事笔迹司法鉴定。
司法机关或具备专业资格的单位:
笔迹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应向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可以通过当地司法厅(局)的网站查询相应的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
建议选择上述机构进行笔迹鉴定时,应优先考虑官方或具有高权威性的鉴定机构,以确保鉴定结果的法律效力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