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以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企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补贴措施:
失业补助金
对于因疫情原因失业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支付宝上的市民中心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次性疫情补助
部分地区政府为因疫情滞留外地无家可归且无家人帮助的人员提供一次性疫情补助。例如,福建省泉州市规定这类人员可以领取3000元的一次性补偿金。
确诊患者医疗费用补助
确诊患者在治疗期间的费用由国家财政统筹资金予以安排,个人无需承担治疗费用。
企业补贴
对招用或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提供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天300元和200元。
其他补助
对于直接接触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
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对于因履行防控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的医务人员,认定为工伤,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做好评定申报。
生活补贴
一些地方政府为困难职工提供疫情期间生活补贴。例如,上海市总工会为困难职工一次性发放2000元或1000元的生活补贴。
这些补贴措施旨在缓解疫情对个人和企业的经济压力,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建议符合条件的人员和企业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补贴,以减轻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