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不赔偿的情况主要包括:
酒后驾车: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无证驾驶:
无有效驾驶证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故意行为:
如蓄意焚车、故意撞车等,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违法行为:
如使用保险车辆进行走私、贩毒等犯罪活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
因这些事件导致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本车损失:
如本车货物撞击本车或腐蚀本车,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扩大损失:
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而继续使用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地震:
遵循财产保险一般不保地震责任的原则,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精神损失:
保险公司通常没有针对精神伤害的定损标准,因此不负责赔偿。
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
如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后发动机熄火,驾驶员强行打火造成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部分零件被偷:
非全车被盗,仅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车标等被盗,保险公司通常不负责赔偿。
爆胎:
单独的轮胎损坏,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但因轮胎爆裂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其他部位损失,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
放弃追偿权:
发生事故后不能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否则也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改装后的添加设备:
汽车改装后添加的设备如音响、冰箱等,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修车期间的损失:
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拒赔。
收费停车场事故:
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划伤,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未经定损直接维修:
车辆出险后未先定损而直接修理,保险公司可能因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误撞自家人:
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新车保险单生效前:
在行驶证和号牌尚未领到时,车辆被盗或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
车辆零部件被盗:
仅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担损失。
车辆未年检:
对于未年检的车辆,保险公司视为不合格车辆,不负责赔偿。
请注意,不同保险公司可能有细微差别,具体情况需参考保险合同条款